大陸偶像鹿晗1日來台、2日在華岡藝校拍攝浙江衛視《我去上學啦》第2季,首個工作天就被爆他持自由行觀光簽證入境,媒體報導「非法打工」、「來台打黑工」,節目組3日凌晨在官方微博發聲明致歉,承認「未即時妥當辦好相關手續」,但昨下午2度態度丕變,指責媒體對鹿晗來台「非法打工」與事實不符,聲稱保留對媒體追究的權利,「作賊喊抓賊」,令人傻眼。
《上學》的聲明強調疏失責任在節目組、不在鹿晗,「整個節目組藝人的證件都由節目組統一負責辦理,藝人方只是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因為節目組的工作失誤,波及到無責任方藝人,我們深感抱歉。」 節目組該道歉,因他們若能事先了解法令規定,就不會有此風波,波及無辜的鹿晗;但鹿晗是當紅藝人,媒體報導焦點自然在他身上,儘管他來台出大陸節目外景,酬勞非台灣方面支付、定義上不算「打工」,但在台「工作」是事實,與申請來台名義不符,也違反了現行法令。
節目組有義務扛下疏失責任、保護藝人,但聲明中提到「我們在取景地遇到了一些麻煩,對藝人造成了影響…秉持著保護藝人、安全錄製的原則,我們臨時暫停拍攝。」似有意將事件導向鹿晗在台被刁難、有危險,實在令人惱火。
最後,這份從《上學》官方微博發出的聲明,希望大眾對於相關消息「以官方出口為主」、「不盲目跟從」,但近期從《極限挑戰2》、《我們相愛吧》到《上學》來台取景都吸引大批媒體報導,若節目組能和台灣媒體建立良好互動,或許對兩岸的娛樂影視交流會比較有幫助。
(本報影視娛樂中心主任吳禮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