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即期品肉品換第二次貨居然還是壞的?

呼籲消費者避開即期品商品,以降低食物中毒的風險。圖/消費者保護協會
呼籲消費者避開即期品商品,以降低食物中毒的風險。圖/消費者保護協會


即期品就有機會是壞的?!

陳先生於29日晚間至24小時營業的家樂福賣場購買二盒牛小排,食用一盒肉品結果拉肚子,驚訝之餘趕快檢查第二盒肉品發現已發臭,消費者前往醫院急診就醫,其友人協助將剩下未吃的那一盒拿去家樂福更換,換回來的第三盒肉品居然也是發臭的!!
消費者說:「最後我有點生氣的跑去家樂福理論,可是店員卻推給即期品說即期品就有可能是壞的!我覺得不合理所以就跑來消保協會申訴。」
台灣消保協會基於捍衛消費者食安的立場,認為賣場簡直是拿消費者的健康開玩笑!怎麼能認為即期品就有可能是壞的!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認知上架商品,那麼是拿消費者的健康賭嗎?只要有食安疑慮它就不該上架!!

換貨不能完全解決問題,通路業者應更積極嚴格把關!
很多賣場一旦出了問題,就用換貨想掩飾錯誤!換貨只是基本的,業者應該更積極處理,除了將問題商品下架,更要對其保存商品的環境做嚴格的檢查,也要對提供商品的廠商更嚴格要求把關!最主要的是對於即期品的認定,食品應該要有更新鮮的保存期限的判斷。
業者更應該對消費者做出合理賠償,除了三倍的商品賠償金外,消費者的醫藥費也應該合理賠償!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業者對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安全或衛生上的危險應負無過失責任,也必須對商品的瑕疵負起連帶賠償的責任。

台灣消保協會呼籲:

  • 1.呼籲通路業者加強即期品把關,不要為業績賠上國人健康!並加強商品保存環境確保食安!
  • 2.呼籲主管機關發揮公權力加強稽查。
  • 3.呼籲消費者避開即期品商品,以降低食物中毒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