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說各話?泰簽財力證明髮夾彎 旅遊業:下午才說要取消

 

未命名▲交部今( 4 )日傍晚澄清,經向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查證獲告,旅客辦理泰國簽證仍須附上個人財力證明,不過旅遊業者表示,今日確實接獲簽證代表處人員通知要暫緩新規定。(圖/記者陳致宇攝)

台北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新規定,旅客辦理泰國簽證須附上個人財力證明,引發外界反彈,甚至出現抵制泰國旅遊聲浪。今( 4 )日稍早旅遊業者傳出,泰國官方研擬取消檢附財力證明等相關規定,但外交部傍晚表示,經向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查證獲告,新規仍照常實施。

不具名旅遊業者證實,今日確實接獲簽證代表處人員通知,針對辦理簽證的新規定,晚間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會公布更新定案的公文,不過到了晚上卻又變成新規定照常實施,他們也是相當錯愕。

根據台北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 11 月 30 日起要申請泰國簽證的民眾,須先於指定網站建立個人帳號完成電子簽證申請,除了電子機票、住宿證明及其他個人資料文件外,申請泰國簽證增加一項檢附財力證明的規定,要包含清楚的存摺封面頁、內頁影本,以及 3 個月內的交易明細。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今日表示,關於網路流傳申請泰國電子簽證將免除財力證明一事,經外交部向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查證獲告,申請泰國電子簽證的相關應備文件目前並無任何更動。泰國駐台辦事處另指出,如果有任何更動或新措施,泰方均會透過其官網正式公告。因此,未來對於申辦赴泰國的簽證有任何疑問,建議可直接洽詢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查證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