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 旅遊業者喊「保證出團」一人也得成行

行政院消保處昨(30)日通過修正後國內外旅遊的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在新規定中,未來旅遊業者若承諾「保證出團」,只要有旅客報名,就算只有一人也得成行。新規定預計下(9)月中上路。

另外,過去規定旅客於出發日前31日通知解約,要賠償團費10%,本次新規定則新增於出發日前41日通知解約,賠償團費降為5%,以避免因金額過高引起的糾紛,也讓消費者與業者間有調整空間。

如發生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之事由,例如旅遊地區發生天災或日前發生的華航空服員罷工,導致無法出團時,消保會表示,過去並未要求業者提出相關單據以核實,未來將會要求核實,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旅程中的食宿品質差距也是常見的糾紛起因,對此,消保費表示,若旅客因此向業者要求賠償各該差額兩倍的違約金,並未提出差額計算的說明,違約金至少得為旅遊費用之5%,旅程規劃方面,除非經過旅客同意,業者不得臨時安排購物行程。

對此,旅行公會全聯會表示,已通知會員不要在廣告上標榜「保證出團」,以免發生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