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防止天價片酬 祭出「范冰冰條款」

范冰冰在上個月遭央視前主持人崔永元曝光天價片酬,更直指簽了「陰陽合同」,深陷逃漏稅風波,引起熱議。如今大陸政府也制定相關條款,提出影視節目片酬執行標準,其中聲明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70%,因為時間點敏感,被戲稱為「范冰冰條款」。

崔永元上月在微博透露,范冰冰配合演戲簽下大小合同,並公開1千萬人民幣(約台幣4700萬元)的小合約、5千萬人民幣(約台幣2.4億元)的大合約,更說這兩項金額加起來才是真正的片酬,但范冰冰只繳了小合約的稅金,引起大陸官方關注,因而被查稅。而後還傳出范冰冰痛哭向崔永元致歉,崔永元也安慰說:「不要怕。」坦言自己也不清楚范冰冰是否有逃漏稅。

▲讓范冰冰捲入逃稅風波的崔永元(如圖),也遭遇死亡威脅。(圖/翻攝崔永元微博,2018.06.08)
大陸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5大部門28日發布相關規定,表示每部電影、電視劇、網路節目嘉賓酬勞不得超過總成本40%,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70%,由於時間點與范冰冰的查稅的時間接近,許多人紛紛指稱這是「范冰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