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大郡補強 拖了18年 監院糾正新北市府 要求與內政部盡速檢討改善 還給居民住的安全

 還記得18年前,新北市汐止林肯大郡崩塌事件嗎?當年溫妮颱風夾帶豪雨造成土石流,林肯大郡28人罹難,160戶房屋倒塌,300多戶受損,至今部分危樓未補強也未拆除,監察院5日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要求與內政部盡速檢討改善;新北市府回應,尊重監院糾正,等收到糾正文後會提出因應措施。
 1997年,豪雨沖毀擋土牆,土石流直接灌進林肯大郡,造成房屋倒塌,事後調查發現,林肯建設變更使用執照,違法開發山坡地,4名公務員涉嫌圖利遭到判刑,三審定讞,認定是天災更是人禍,18年過去了,這些危樓依然存在。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昨天下午審查通過監委仉桂美、王美玉的調查報告認為,新北市政府對於受損建築物的整治補強,長期與建商林肯建設公司互相推託,涉有違失,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
 監委指出,當年的台北縣政府已被法院判決認定,須就林肯大郡災變負擔國家賠償責任,亦即除了建商的違法行為外,台北縣政府當時建照審查與發放等行政違失行為,也是造成災變的主要原因。
 因此,新北市政府與建商應就林肯大郡災損賠償與災後重建共同負起責任,對於受損建物的處理,不能以《建築法》第77條規定,要求所有權人、使用人自行負責。
 雖然新北市政府災變後已給予受災戶賠償或補償,並分階段進行社區邊坡補強工程,同時請建商配合拆除部分受損嚴重建物,補強及回填地下室。但是,監委指出,社區內仍有部分受損建物結構補強部分延宕多年未能妥善處理,決定提案糾正。
 新北市府強調,將等收到糾正文後,針對監察院提出的糾正提出因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