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局查獲製造販賣仿冒動物用疫苗 最高可判7年牢獄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今(16)日表示,日前該局接獲藥品業者通報,尚在國家查驗中之批號疫苗,卻於雲林縣境內發現同批號疫苗已上市販售,咸信該品為遭仿冒偽藥,該局即主動協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介入偵辦。

防檢局說明,養畜業者慣以合購或委請藥品推銷員代為購買藥品模式,致使本案的王姓涉案人有機可趁,先向合法販賣業者購買少許藥品欺人耳目,經大量稀釋後,再以略低於正品價格,大量販售自行製造無效之偽藥予不知情畜主謀取暴利。該局籲請養畜業者應直接向合法販賣業者購藥,並注意產品批號及有效期限,避免買到偽藥情事發生。

防檢局強調,違法製造、輸入、販賣動物用偽禁藥,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50萬元以下罰金,且本案因涉案人偽造該局動物用生物藥品安全效力合格封緘,另涉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均屬刑事罰則。防檢局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違法製造、輸入及販賣非法動物用藥品,同時也請畜禽飼養業者一定要使用合法藥品,以維護畜禽健康、畜禽產品品質及確保國人健康。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防檢局設有檢舉專線0800-039131,凡經檢舉而破獲者,檢舉人最高可獲頒奬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