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徵件 總獎金新台幣254萬元

2017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徵件活動自即日起至4月12日止,總獎金高達新台幣254萬元,歡迎學校師生踴躍投稿拿獎金。

教育部指出,徵選組別與項目分為教師組:傳統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古典詩詞、童話;以及學生組:傳統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古典詩詞。各組各項目錄取特優一人、優選二人、佳作三人。

參選者應先於主辦單位徵選網站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於截止時間前,將作品及作者資料表等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主辦單位,並在信封上註明「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字樣及參加項目;未註明或以普通郵件寄送者,參選者應自負遺失責任。經主辦單位公告得採線上投稿者,其方式則依網站公告規定辦理。

教育部也提醒,參賽者限以中文寫作,每一參選者就同一徵選項目僅得參加一件,且為個人獨立創作,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且參選作品應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且已獲其他單位其他獎項者,不得重複參選。有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者,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參選資格;其已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已發給獎金、獎狀或獎牌,並應交回主辦單位或由該單位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