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追溯再擴大 納醋、蛋、嬰幼兒食品

食安追溯追蹤系統再擴大!食藥署今(1)日公告再新增3大類食品業須加入追溯追蹤系統,包括資本額3000萬以上的蛋製品、食用醋以及嬰幼兒食品輸入業者,共62家業者須在今年7月31日起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否則最重可罰300萬元。

食藥署今天新增食品追溯追蹤系統業者,正式納入具工廠登記之蛋製品、食用醋製造、加工、調配業者及具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之嬰幼兒食品輸入業者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

國內先前屢爆食安風暴,稽查人員為了追查黑心食品的上、下游流向,一一下架,常暈頭轉向,食藥署2014年底開始實施食品追溯追蹤系統,只要是公告的業別業者都必須上傳上游供應商及下游通路的資料,縮短勾稽時間。

食藥署科長江仟琦表示,國內推動食品追溯追蹤系統實施以來,目前已經有22類、4700多家食品業者納管,業者上傳資料到追溯追蹤系統後,也會產生QR Code,業者可以自願性提供在產品包裝上或門市供消費者掃瞄,了解所有產品資訊、營養標示及檢驗報告。

食藥署表示,食藥署官網也建置有食安資訊百貨專櫃,供民眾查詢相關食品資訊,迄今已有5500種食品上線。而業者若未依規定建立追溯追蹤系統,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限期不改正或上傳資料不實者可開罰3萬到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