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配新南向政策 中南部機場降落費元旦起調降

為搭配新南向政策,吸引航空公司飛航松山以外之機場,民航局將自明年1月1日起,針對中南部機場的國際航線收費進行調整,未來高雄、台中及其他飛航國際包機機場的國際航線降落費,將視不同機型較目前收費再調降約20%,期提高航空公司飛航意願及旅客直接進出各地區的便利性,並以多元型態與地方相互配合,開拓在地旅遊市場。

民航局表示,為吸引航空公司飛航高雄、台中及其他飛航國際包機機場,前自102年7月1日起推出國際航線降落費短期調整方案,其中高雄與台中機場降落費減收10%,台南、金門、馬公、花蓮、台東及嘉義等飛航國際包機機場降落費減收50%。

另外,對於新闢航線或增加班次業者,則給予國際航線降落費減收至少50%甚至完全免收之優惠。基於方案推動期間航空公司反映良好,高雄機場也成功吸引酷航等7家低成本航空公司(LCC)進駐營運,因此民航局接續陳報「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國際航線收費標準調整方案,以短期費率為基礎,擴大調整整體費率結構。

有關國際航線降落費部分,除松山機場為反映實際成本將調高費率為現行1.06倍至1.25倍外,高雄、台中及其他飛航國際包機機場國際線降落費費率將視不同機型較目前收費再調降約20%,至現行新闢航線及增加班次優惠則仍將繼續維持,期持續提高航空公司飛航意願。

商務專機及自用航空器雖較輕,但基於該等航空器仍占用時間帶,且亦有使用場站設施,因此增設降落費最低收費標準,其中松山機場每架次最低收費2萬元,高雄及台中機場1萬元,其他飛航國際包機機場5千元;同時亦新增停留費收費標準,以合理反映實際成本。

國際航線新收費標準民航局預定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期能藉由差別費率提升機場使用效率,提高航空公司飛航意願,並進一步為國人提供更為便捷的搭機服務,促成台灣新南向政策推動。var d=document;var s=d.createElement(‘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