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南太平島燈塔啟用 照亮南沙群島

台灣與菲律賓近期簽署「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獲得肯定,馬英九總統提倡的「南海和平倡議」也逐步落實。交通部航港局10月11日在南沙群島的太平島興建「太平島燈塔」完工,於12月12日正式啟用,由馬英九總統、行院長毛治國院長、交通部長陳建宇、航港局長祈文中共同主持啟用儀式,落實我國在南沙群島的主權,也為過往船舶提供照明指引,提升台灣國際形象。

我國目前有35座燈塔,太平島燈塔發光啟用後,將成為第36座燈塔,也是台灣光復後所設立的第9座燈塔,台灣「最南燈塔」將由國人所熟悉的鵝鑾鼻燈塔,向南延伸到「太平島燈塔」!

交通部航港局長祁文中表示:「太平島是全自動無人看守燈塔,也是我國最南的燈塔!太平島是南海面積最大的天然珊瑚礁島,行政轄區屬高雄市旗津區。無論就歷史及地理而言,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礁島及海域都屬於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海域,享有《國際法》上的權力不容置疑。太平島燈塔可供商、漁船使用,也可彰顯我國南海主權。」

南沙群島地理位置重要,除溝通太平洋及印度洋,也是亞、歐、非三洲的國際交通要道,具有礦產、石油、天然氣及漁業等豐富資源,基於強化主權宣示目的,規劃設置太平島燈塔。航港局建設太平島燈塔不僅有助於台灣船隻的行經,考量到南沙群島礁石林立,且大部分屬沒入水中之暗礁,為確保海域船舶航行安全,還能夠避免發生海難,達到善盡國際義務,提升台灣的國際形象。

依據《航路標識條例》第1條規定「政府為船舶航行之安全,設置各種航路標識。前項標識為燈塔、燈船、浮樁、標桿及霧號。」太平島燈塔提供當地海域缺乏的民用助導航設施,可降低行經船隻航行風險。除了便利各種船隻行經之外,也是落實我國主權的象徵。

太平島燈塔塔身是圓柱體鋼筋混凝土結構,是全國唯一外牆採用防潮抗龜裂抿白石子的燈塔;塔高12.7公尺,底部直徑4公尺,光程近10浬,涵蓋距太平島僅7浬的越南敦謙沙洲,是一座全自動無人看守燈塔。太平島燈塔遇到故障時,能夠起動備用系統,以維持正常運作。平時交由戍守島上的海巡南沙指揮部代管,航港局定期派員巡視及維護。

太平島燈塔的高度,在國內燈塔群中屬於「迷你款」,只比全國塔身最低的蘇澳燈塔多出4.8公尺;近10浬的「公稱光程」,也只比國內光程最近的查母嶼燈塔多不到1浬。

航港局積極優化各項航港行政業務,提供民眾滿意的服務、創造價值,也努力推動台灣航運提升,因應業界需要並與國際接軌,讓台灣海運整體競爭實力上揚。行政院在民國102年進行組織改造,關稅總局併入關務署,原隸屬財政部關稅總局的燈塔移交交通部航港局管理,航港局也積極活化每一座燈塔,創造出航運、觀光、文化等多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