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接手復興航空航線 交通部發表最新說明

復興航空無預警宣布停飛解散,行政院長林全23日下午召集跨部會會議,交通部依據《民航法》第59、60條規定,協助華航集團在12月1日起接手復興航空航線。

交通部表示,為因應復興航空停飛,針對復興航空經營的獨家航線,包括台北-花蓮與台中-花蓮,基於維護公共利益需要,民航局依據民用航空法第59條及第60條規定指定華航集團至遲於105年12月1日前提供飛航服務。

另外,華航集團也表達飛航復興原經營的國際與兩岸航線意願。其中國際航線,部份因屬航權開放航點,所以華航得依其規畫提出申請;至兩岸航線部分,民航局後續將依航權分配規定辦理,交通部將督導民航局儘速辦理相關程序。} el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