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凡持有自然人憑證、醫護人員憑證、健保卡及密碼、行動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行動電話認證或以「戶號+查詢碼」為通行碼,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綜合所得稅,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不用親自到國稅局查詢 圖/財政部國稅局提供

11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至112年5月31日截止!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趨緩,防疫政策逐漸鬆綁,民眾已逐步邁向疫後新生活,政府作業宜回復常軌;又國稅局持續推動多項便捷所得稅申報,提升報稅便利性並精進服務品質,以協助納稅義務人輕鬆完成申報,今年所得稅申報期,維持法定申報期間1個月,自本(11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今年所得稅申報期,維持法定申報期間1個月,自本(11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圖/財政部提供
今年所得稅申報期,維持法定申報期間1個月,自本(11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圖/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供

該局說明,109年至111年適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為疏解人潮,避免所得稅申報成為防疫破口,財政部乃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延長所得稅申報期間為2個月,屬因應疫情之權宜措施,今年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所得稅結算申報作業,宜回復常軌,維持法定申報期間1個月,惟納稅義務人如受疫情影響、屬經濟弱勢者、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致無法於結算申報截止日前完納所得稅捐者,可於本年5月31日前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郵寄或臨櫃等方式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無論應納稅捐多寡均得申請,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國稅局將從寬受理,以紓解資金壓力。

109年至111年適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為疏解人潮,避免所得稅申報成為防疫破口,財政部乃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延長所得稅申報期間為2個月 圖/財政部國稅局提供
109年至111年適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為疏解人潮,避免所得稅申報成為防疫破口,財政部乃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延長所得稅申報期間為2個月。圖/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供

該局進一步說明,11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國稅局臨櫃提供各項服務措施期間,及加班收件時段如附件。

自112年4月28日起,納稅義務人凡持有自然人憑證、醫護人員憑證、健保卡及密碼、行動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行動電話認證或以「戶號+查詢碼」為通行碼,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綜合所得稅,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不用親自到國稅局查詢;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可自行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所得資料,申報期間再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辦理網路申報。

納稅義務人凡持有自然人憑證、醫護人員憑證、健保卡及密碼、行動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行動電話認證或以「戶號+查詢碼」為通行碼,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綜合所得稅,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不用親自到國稅局查詢 圖/財政部國稅局提供
納稅義務人凡持有自然人憑證、醫護人員憑證、健保卡及密碼、行動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行動電話認證,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綜合所得稅,不用親自到國稅局查詢。圖/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供

該局表示,為強化綜合所得稅報繳稅便利性,本年度手機報稅新增現金繳稅及申請延(分)期繳稅功能,並試辦網路(含手機)申報附件上傳服務等措施。民眾於所得稅申報期間24小時均可在家利用網路(含手機)報稅及線上繳稅;如有報稅問題,亦可利用智慧客服線上即時諮詢服務、電話、電子郵件或粉絲專頁洽詢,無須出門即可滿足報稅需求。

該局最後呼籲,申報期間如有綜合所得稅臨櫃報稅需求,可利用「報稅預約三合一」之便民服務措施,以網路點選洽辦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電話事先預約,避免現場久候,省時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