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需持接種疫苗證明 3種方式之一可取得

全球疫情已延燒超過1年半,各國和臺灣都在努力提高疫苗涵蓋率。有些民眾有出國需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3種取得疫苗接種正名的方式,包括在黃卡上填寫護照名字、護照號碼、取得英文診斷書、前往旅遊醫學門診開立證明等方式。

指揮中心說明,我國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迄今已逾800萬人次,因應部分民眾出國之疫苗接種證明需求,指揮中心建議民眾先行確認前往國家(或就讀學校、工作及參與活動等)之相關規定,採以下3種方式之一取得證明文件。

第1種是由 COVID-19疫苗接種院所開立之「COVI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填列完整西元年、護照號碼及同護照之英文姓名。再來是由COVID-19疫苗接種院所開立之英文版診斷證明書(註記疫苗接種紀錄)。最後一種方式是前往國內32家旅遊醫學合約醫院(簡稱旅醫門診),將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登載於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簡稱黃皮書)。

指揮官陳時中今天表示,黃卡上已有清楚的接種資訊,但若有些國家要求更嚴謹的接種證明,可申請診斷證明書或黃皮書,以前大家出國會申請黃皮書。

指揮中心表示,由於目前「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已為中英對照版本,且詳細記錄接種者資料、疫苗劑次及廠牌等資訊,如因紀錄格式必須調整,可洽原接種單位申請,亦可持身份證明文件及原接種紀錄卡洽鄰近之衛生所(臺北市為健康服務中心)協助開立。

指揮中心提醒,如欲取得黃皮書,請攜帶健保卡、護照(或影本)及黃卡前往旅醫門診掛號,由醫師查詢我國「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VACC)」紀錄及確認後開立,但是若非於國內接種疫苗者,不列入黃皮書登載。黃皮書費用依「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補證(未持有黃皮書者)為新臺幣200元;加簽(已持有黃皮書者)為新臺幣150元,另外的掛號費則依各醫院規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