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模糊祭儀焦點!林務局建議狩獵避開穿山甲獲善意回應

花蓮秀林太魯閣族將在 10 月 3 日展開為期 12 天的傳統文化祭儀活動,經族人依法向花蓮縣政府申請,縣府也依權責核准可狩獵臺灣野山羊、山羌、水鹿、臺灣獼猴、穿山甲等五種保育類在內的野生動物。惟農委會林務局在(30)日中午獲悉後,考量穿山甲並非太魯閣族祭儀之必要獵物,亦非傳統生活所需之肉類來源;更不若山羊及山羌等草食動物具有高生殖力,野生族群仍有保護之必要。

林務局乃立即責成該局花蓮林區管理處和申請狩獵的部落族人溝通,並獲慕谷慕魚發展協會鍾理事長與銅門部落主席鍾德光善意回應,均承諾將告知部落獵人禁止捕捉穿山甲,並將積極保護穿山甲。慕谷慕魚協會鍾理事長更強調,當地穿山甲數量不多,且捕捉穿山甲須使用陷阱,而這次祭儀狩獵活動所使用的工具只有獵槍,既不設陷阱也不使用獸鋏,所以根本也捉不到穿山甲。

林務局除了對兩部落的善意回應表示感謝與欣慰,更樂見此次太魯閣族的神聖祭典不會因為穿山甲而失焦或被外界誤解。林務局指出,依「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野物管理辦法」,縣市政府是原住民傳統狩獵活動申請的核准機關,但在核准獵捕野生動物之物種與數量時,仍應考量是否符合傳統文化與祭儀所需,並應參考轄區野生動物資源現況及上年度實際獵捕野生動物種類、數量再決定核准數量,以確保野生動物族群存續。

林務局也表示,針對現行於101年由原民會與該局會銜公告的「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野物管理辦法」附表中,太魯閣族、泰雅族與魯凱族得以獵捕穿山甲一節,考量穿山甲對該三族傳統祭儀與生活之必要性並不高,會立即與原民會協調,將穿山甲自可容許利用之名單中刪除。後續也將邀請原住民團體、學術機構、保育團體共同研商,以訂定更能兼顧野生動物永續生存及切合原住民族傳統文化需求之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