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先改老舊校舍 教育部投入180億重建補強

教育部今(19日)表示,根據行政院日前函核定教育部「公立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及設施設備改善三年計畫」,將辦理國中小校舍補強工程1,702棟及拆除重建工程246棟;其中,拆除重建工程部分,78棟將以行政院一般性教育補助款指定辦理老舊校舍整建經費支應,其餘168棟則納入本計畫辦理。

「公立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及設施設備改善三年計畫」,期程自106至108年度,核定總經費新台幣180億元,將協助各地方政府加速提升國民中小學校舍耐震能力、改善老舊校舍問題。教育部強調,為提升計畫執行成效,行政院已請公共工程委員會會同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能源局及教育部共同組成專案工作小組,希望能使本計畫能如期如質完成。同時,教育部也要求各地方政府應配合儘速盤整、檢視分年待補強及拆除重建校舍,擬訂師生安置計畫等相關前置作業。

鑑於台灣位於全球地震活動最為激烈頻繁的環太平洋地震帶上,隨時受到地震威脅,為有效降低地震所造成的災害,教育部自98年起依內政部88年訂頒「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實施方案」,全面針對民國88年12月31日前興建之國中小校舍辦理耐震評估,並相繼推動「98至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101年度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評估、補強及設施設備改善計畫」,以及「102至105年度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評估、補強及設施設備改善計畫」等;迄今,已完成辦理補強工程之校舍計3,461棟、拆除重建的校舍計1,112棟,預定至105年底,將可完成高震損風險(耐震容量需求比CDR<0.5)校舍補強工程,有效提升校園安全。

教育部進一步表示,歷經99年高雄甲仙地震及今年高雄美濃地震考驗,證明歷年工程補強具一定程度有效性。但鑑於近年災害型地震頻仍,教育部高度持續重視學校校舍安全的重要性,本計畫將以三年期間完成校舍補強及拆除重建工程,待辦理完竣後,國民中小學校舍CDR將可達1以上目標,提供學校師生安全學習的校園環境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