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團取消須扣「必要費用」 旅客團費1/2恐泡湯

武漢肺炎疫情打亂民眾出國意願,引發不少旅遊消費糾紛。根據國外旅行定型化契約規範,旅客或旅行社因武漢肺炎疫情取消出團,旅行社可扣除「必要費用」後將團費餘款退回給旅客,所謂的必要費用又以機票佔最大宗,但這部分航空公司大多無法提供單一旅客的單據佐證,成為消費糾紛主因。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統計, 2 月接獲消費者投訴或陳情的案件已經超過 2,000 件,等於平常一年的申訴量,其中 70% 客訴的爭議點在機票費用的退費。品保協會祕書長吳美惠表示,以團費結構來看,機票費用約佔其中 1/3 部分,很多外籍航空票開了不能退,因此產生很多必要風險,再加上飯店、餐飲訂金等,旅客能退回的團費恐怕只剩一半左右。

吳美惠指出,根據國外旅行定型化契約規範,旅行社可扣除「必要費用」後將團費餘款退回給旅客,必要費用要提出單據,但旅行社向航空公司下的都是整筆訂單,無法單獨為某一位旅客開單據,而且數量太大,實際作業也很難做到。

旅行社業者私下透露,不少外籍航空規定相當「硬」,機票若不使用就無法退票,至於單據則還涉及到「行規」,由於每家業者拿到的機票、飯店價格都不同,一但曝光等於把公司的成本機密公諸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