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讓苗栗開發受限 「石虎保育自治條例」遭議會退回

為了保護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石虎」,苗栗縣政府提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規定苗栗縣府及所屬單位在棲地內興辦公共工程開發逾 1 公頃或闢路逾 1 公里,都必須事先向專家諮詢意見。但是遭苗栗縣議員認為,此條例恐讓苗栗縣開發受限,將全案退回研議。
綜合媒體報導,目前全台石虎數量剩不到 500 隻,且有超過 7 成都棲息在苗栗淺山地區。苗栗縣政府遂提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規定未來苗栗縣政府所屬單位,在石虎棲地內興辦公共工程開發逾 1 公頃或道路長度逾 1 公里,應於規畫初期向生態保育專家諮詢,了解開發總體對石虎影響,工程是否需迴避、減量,達到減輕對石虎與其棲地影響。
但苗栗縣議會第四審查會小組召集人林寶珠指出,經小組成員充分討論後,認為條例中「興辦公共工程開發逾 1 公頃或道路長度逾 1 公里,應於規畫初期向生態保育專家諮詢」的規定,恐怕造成公部門以及縣民開發受限,因此將全案退回重新研議。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縣議員韓茂賢指出,石虎最大的天敵是「人類」,認為應該強化人類對石虎的相關保育知識。且此條例一旦實行後,原本就山多田少的苗栗,想要開發恐會處處受限。
石虎問題在苗栗已經討論數年, 2016 年時任議員的劉寶鈴就曾槓上石虎專家陳美汀,表示「人都顧不飽還顧生態!」,抨擊生態學者讓土地變得「沒價值」。如今《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又被退回,恐怕又會掀起「保育」與「開發」兩邊的論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