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實行1戶1狗 禁養烈性犬 10月起實施 違者最高處萬元罰款 愛狗人士抗議

 大陸養狗炫富成風,但常發生飼主疏於看顧或放任亂跑,造成咬人、嚇人或其它社會事件頻傳,近來各省市紛紛針對毛小孩立法規定,青島市通過獨狗政策,每人限養狗一隻;而南京也推出號稱史上最嚴「養狗檢查」,蘭州則提出「禁養犬名錄」加大管理飼主,降低烈犬傷人問題。
 4月28日下午,青島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10月1日後實施「獨狗」政策,每戶只能養一隻狗,而且訂出各種嚴格規範和罰則,違規飼主最高可罰人民幣2000元,約合新台幣1萬元。不少愛狗人士抗議,「現在二胎都能生,怎換成毛小孩不能生?」 申請須出示住所證明 青島市養狗要求嚴格,連飼主申請養狗,都得先提出證明,沒有獨戶居住「住所證明」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一律不准養狗。同時強制規定,居民不得飼養烈性犬。
 至於何謂烈性犬,該市獸醫主管部門表示,會公布禁養品種。但之前養狗如已登記,不受「一胎」限制,但毛孩子日後死亡,仍得遵守。
 警方可將闖禍狗扣押 此外,從接種狂犬疫苗、擅自帶毛小孩進到公家機關、醫院、學校等公眾場所,還有放任毛小孩恐嚇、傷害他人,甚至毛小孩隨處大小便或死亡安葬等事宜,均有明文規定和罰責。
 不僅如此,毛小孩若亂闖公眾場所,警方也可將狗扣押,並向飼主罰款,要是闖禍,飼主還得扛上責任,甚至遭刑事究責。
 青島市不是第一個執行毛孩子「計畫生育」政策的城市。南京早在3月就放出風聲,5月要實施「一戶一犬」、「禁養大型犬及烈性犬」的養犬專項檢查,8月後,違反《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行為,不但狗要被警方沒收,飼主也要受罰。
 烈性犬定義一直存在爭議。蘭州修改相關養狗條例,以「禁養犬」取代「烈性犬」概念,並提出「禁養犬名錄」,同時增加懲處累計違法行為規定,飼主3年內違規3次,5年內不能再養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