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補班可領加班費嗎? 聽看看勞動部怎麼說

為了在下個月的國慶日能有 4 日連假,今(30)日許多企業、勞工都比照公家機關辦公行事曆正常上班,但部分勞工就好奇,《勞基法》一例一休制度去年底正式上路,若連上 6 日班難道不會違反一例一休嗎?又或是這樣是否能領到假日加班費呢?

據《蘋果》報導,勞動部表示,公家機關辦公行事曆所列的四日國慶連假,是以「一日換一日」的換班概念調整出勤,去年一月勞動部即已公告指定「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行業」可適用《勞基法》第 30 條第 3 項的 8 周彈性工時,出勤日與非上班日可彈性對調。且若要作此調整,企業須經工會同意,若無工會之企業則須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實行。

因此,若依規定調整出勤後,勞動部說,今日上班就不須另發加班費,國慶日也可連放 4 日,但若是雇主未經法定程序調整出勤、沒收假日,則可違反《勞基法》開罰 2 萬至 100 萬元,若勞工發現權益受損也可撥打 1955 專線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