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方、勞方、企業工會 興航勞資協商三方無共識

復興航空今日再度進行勞資協商會議,除了企業工會代表外,興航以及勞方代表今日也首度面對媒體說明。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協商,勞方代表表示雖然與資方尚未達成共識,但仍可以感受到資方已經有釋出善意。但企業工會要求資方可以提出更優渥的資遣方案,企業工會副理事長龎閔憶還打出悲情牌,希望興航可以更照顧這群員工。

復興航空企業工會提出復興航空應補償每位員工50萬元,再加上資遣費與應得薪資。副理事長龎閔憶說明,空服員在簽約時有規定,若無法服務滿合約年限,需要賠償公司30萬元。而基於合約對等,工會同樣要求資方同樣應賠償員工30萬元,另外20萬則是損害賠償。

 

▲復興航空企業工會提出復興航空應補償每位員工50萬元。(圖/記者陳致宇攝影)
▲復興航空企業工會提出復興航空應補償每位員工50萬元。(圖/記者陳致宇攝影)

龎閔憶同樣也質疑六億元信託基金的用途,他於會議中閱讀心託基金內容,發現有標示薪資、資遣費以及其他費用,要求資方解釋這些其他費用的詳細內容。今天工會認為與資方依舊沒有達成共識,要資方拿出誠意,工會不會放棄任何幫員工爭取員工的機會。接下來將迎接農曆新年,希望資方最後還可以好好照顧這群員工,雖然今日與資方沒有達成共識,但已經可以感受到資方善意。

首度出面接受媒體訪問的勞方代表則是拿出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公文,證明8位皆為合法的興航勞方代表。勞方行政代表游豐賓表示,要求資方應優於法定30日內,儘速發放資遣費。強調所有應當屬於員工的權益將會盡力爭取,勞方代表也將與資方協商,希望興航能最大誠意照顧員工,並在法令許可的範圍,優先於債權人與股東。

▲復興航空副總經理劉忠繼首次在勞資會議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資遣費計算方式將會優於勞基法。(圖/記者陳致宇攝影)
▲復興航空副總經理劉忠繼首次在勞資會議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資遣費計算方式將會優於勞基法。(圖/記者陳致宇攝影)

同樣也是首度受訪的復興航空副總經理劉忠繼表示,員工11、12月份薪資將會於本月30日及明年1月5日匯入,資遣費則會依照勞方要求,發放時間較法定最後離職日30天內縮短於15天內發放。另外興航也提出資遣費計算方式,並表示將會優於勞基法。

劉忠繼說明,資遣費中平均薪資計算基數,將納入勞方代表提議之增加運務人員執照加給,及工會代表提議的空服員外站津貼。另外,機師留任奬金將依合約發給,復興航空也將會持續提供轉業資訊。document.currentScript.parentNode.insertBefore(s, document.currentScript);